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47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
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本次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包括:(1)“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2)取消监事会设置,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分别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3)其他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对照详见附件。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
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经过股
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2 关联交易制度 修订 是
13 对外担保制度 修订 是
1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修订 否
1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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