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泰新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审核同意,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0 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78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8,852,800.00 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529,371.2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807,177.1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3,516,251.67 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717,323,428.80 元,包括尚
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3,807,177.1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
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544479_J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海泰新光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投资进度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 10,683.63 11,766.53 已结项
地建设项目
2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 17,836.00 17,582.50 已结项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1,929.66 已结项
4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 27,634.00 3,684.62 /
地建设项目
5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 10,198.00 1,673.69 /
项目
合计 69,351.63 36,637.00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前次延期达到预定 此次延期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6 年 2 月 2027 年 2 月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026 年 2 月 2027 年 2 月
注 1:公司于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