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作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周良辞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刘昕担任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此次补选完成后,第四届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王鸣先生、独立董事李勇先生、职工董事刘昕女士,其中独立董事王鸣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参会人员 议案内容
2025年3月3 第四届第 王鸣、李勇、 《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
日 三次 周良 案》
《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第四届第 《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24 日 四次 同上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
《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
案》
2025 年 8 月 第四届第 同上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2 日 五次
2025 年 10 月 第四届第 王鸣、李勇、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
24 日 六次 刘昕 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满足公司对外部审计的需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与外部审计机构评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其他审计中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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