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6-013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0,291,616.1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
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
2026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119,877,000股扣除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1,587,600股后的剩余股数计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0,973,640.00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52,583,539.1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 123,557,179.16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72.3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587,6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0,973,640.00 71,422,200.00 66,337,7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26,112,653.04 55,859,256.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0,676,318.14 135,348,545.12 145,712,648.46净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0,291,616.13
计未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8,571,54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1,971,909.28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50,601,794.2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90,543,449.2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否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D)是否低于3000万
元
现金分红比例(%) 192.9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 否
低于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金额(元) 192,782,549.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否
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
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16,039,003.29
营业收入(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72
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
入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否
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
入比例(H)是否在15%以
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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