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
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
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石祎弓、章洪量
(三)现场检查人员
石祎弓、章洪量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6 年 1 月 3 日、2026 年 3 月 18 日、2026 年 3 月 20 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资金管理、存货内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往来款项内部控制、收入管理、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资金管理、存货内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往来款项内部控制、收入管理、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了公司应收款项、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的明
细,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基于前述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的募投项目投资和建设情况,并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制度,查阅了公司的征信报告、借款合同、银行日记账,并执行了银行函证程序。经核查,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的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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