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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6:03:40 股吧网页版
福立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3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立旺”、“公司”)

公司简称 福立旺

证券代码 688678.SH

注册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 16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许惠钧

实际控制人 许惠钧、洪水锦、许雅筑

董事会秘书 尤洞察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3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2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00 万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
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95.2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04.8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8 月 18 日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8844 号”《验资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担任福立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负责对福立旺的持续督导工
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中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和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
结报告书。
三、保荐工作概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项目的法定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上市公司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注册同意文件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可转债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顺利完成对上市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并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发行人及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5、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6、及时向上交所报送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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