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
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由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同时,全体董事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李民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梦云)》《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伟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频-已离任)》。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在任独立董事吴梦云、唐侃、陈伟权的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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