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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9:26:11 股吧网页版
海优新材: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梦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吴梦云,作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梦云,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博士。担任过江苏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讲师、江苏大学财经学院副教授、教授、院长;2023年2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特聘教授;2025年8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1、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1次,亲自出席11次。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应参加股东会4次,亲自出席4次。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备注
独立董事姓 会情况

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席会议

吴梦云 11 11 0 0 否 4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各专门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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