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唐侃,作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唐侃,197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
担任过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华人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2022 年 2 月至今任
中国中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2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中福投资
(海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晟国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1、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1 次,亲自出席 11
次。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应参加股东会 4 次,亲自出席 6 次。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备注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出席次数
唐侃 11 11 0 0 否 4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各专门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 3 3 0
审计委员会 8 8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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