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对中汇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殊普通合伙)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合伙人数量 117
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312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20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17
注:上述为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数据。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汇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
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审计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