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73 号民生互联网大
厦 C 座 1401-1408、1501-1508、1601-1606、1701-1705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明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保荐机构”)接受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发行人”“公司”)的委托,担任莱尔科技 2025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概况...... 4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4
三、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11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0
一、本次发行概况...... 20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23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24
第三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25
第四节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26
一、股东会审议授权...... 26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6第五节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的
说明 ...... 27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程序...... 27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发行条件...... 28
三、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审核规则》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有关规定...... 31
四、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33
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专项意见...... 34
第六节 持续督导工作安排及其他事项...... 36
一、持续督导工作安排...... 36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37
三、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37
第七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38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7592234963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 1 号之 1
设立日期 2004 年 4 月 2 日
注册资本 15,517.792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伍仲乾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莱尔科技
股票代码 688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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