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佛山市顺德区莱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电子”),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8868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67592234963。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177,929.00元,股本为人民币155,177,929.00元,股本情况详见附注六、31“股本”。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办公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 1 号之 1。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 1 号之 1。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胶膜材料及下游应用产品、涂碳箔产品、碳纳米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有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胶膜、新能源涂碳箔、 FFC 柔性扁平线缆、LED 柔性线路板、碳纳米管等,产品可广泛应用于 3C、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半导体照明、家电等领域。
3、最终控制人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是伍仲乾。
4、财务报告的合并范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9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
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于 2024 年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5、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
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30“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
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确定人民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占合并总资产 2%以上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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