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0 20:38:10 股吧网页版
奥普特: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1.46亿元 同比增长28.8%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杨宁

K图 688686_0

  中证智能财讯奥普特(688686)8月21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3亿元,同比增长30.68%;归母净利润1.46亿元,同比增长28.80%;扣非净利润1.32亿元,同比增长36.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亿元,同比增长1123.58%;报告期内,奥普特基本每股收益为1.196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88%。

  以8月20日收盘价计算,奥普特目前市盈率(TTM)约为86.36倍,市净率(LF)约4.84倍,市销率(TTM)约13.61倍。

  资料显示,公司有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3D传感器、一键测量仪。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88%,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上半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4.88%,较上年同期上升1.25个百分点。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14亿元,同比增长1123.58%;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263.14万元,同比增加5404.87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2974.6万元,上年同期为1.24亿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较上年末增加1.7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3.17个百分点;存货较上年末增加75.0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43个百分点;商誉占公司总资产的2.16%,上年末为0;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0.4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08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68.5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42个百分点;其他应付款(含利息和股利)较上年末增加272.29%,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64个百分点;长期借款占公司总资产的1.5%,上年末为0;短期借款占公司总资产的0.71%,上年末为0。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53亿元,占净资产的8.39%,较上年末增加1.08亿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2867.59万元,计提比例为10.19%。

  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为5.16,速动比率为4.67。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潘淑莹、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取代了一季度末的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李茂波。在具体持股比例上,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有所上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卢治临3648.5629.8485不变
卢盛林3568.7429.1956不变
许学亮893.067.306不变
宁波千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0.45.8117不变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1.63610.409
国信证券鼎信10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28.171.0485不变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24.911.0218-0.055
潘淑莹90.720.7421新进
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8.720.644新进
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76.80.62830.072

  核校:杨宁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