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36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
路 66 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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