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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6:17:42 股吧网页版
奥普特: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37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4 日披露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因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2.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46.3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596.90 万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769905291310999 使用中
有限公司 长安支行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7004100001681 待注销
州)有限公司 东莞市分行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0688869 待注销
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支行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769905291310888 待注销
有限公司 长安支行

奥普特视觉科技(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769909382310666 使用中
州)有限公司 长安支行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944001010002240163 已注销
有限公司 公司东莞市分行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944002010002240170 已注销
有限公司 公司东莞市分行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769905291310668 已注销
有限公司 长安支行

注:截至目前,上述待注销账号涉及的募投项目已经终止或结项。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资金转入至自有资金账户或本次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对上述待注销账号进行注销。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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