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6-015
转债代码:118011 转债简称:银微转债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微电”、“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33%;其中首次授予 24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90%;预留授予 5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3%。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33%;其中首次授予 24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90%;预留授予 5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3%。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7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止上年末公司员工总数为 1,215 人)的 1.40%,包括公司(含子公司):
1、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部分核心技术人员;
3、骨干员工(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森茂先生之子杨骋先生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森茂先生之子杨骋先生。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杨骋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有助于促进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从而有助于公司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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