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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6 18:57:27 股吧网页版
灿芯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王志华)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王志华)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王志华,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微电子与固态电子学专业博士。1983 年至今,历任清华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1992 年至 1993 年,任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访问学者;1993 年至 1994 年,任比
利时鲁汶天主大学访问研究员;2014 年至 2015 年,任香港科技大学访问教授。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独立性条件,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地进行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主动询 问拟审议事项的情况,并就拟审议事项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会上,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 权;会后,关注决议执行的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 益的情形,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 应出席会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方式

名 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现场 通讯

王志华 3 3 0 0 1 2

股东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缺席次数

王志华 2 2 0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恪守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原则,按照公司相关规定,
召集并出席了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本人秉持审慎原则研阅会议相关文件,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 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
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通过询问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查询业务资 料等方式,开展尽职调查,充分发挥专业领域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
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与专业赋能作用,保障公司治理规范、运营稳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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