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芯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灿芯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号)批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9,5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129.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200Z00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4 年 4 月 8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9,580.00
减:发行费用合计 7,450.51
二、募集资金净额 52,129.49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315.23
本年度使用金额 11,504.35
现金管理金额 16,500.00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和 847.90
投资收益金额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7,657.80
注:本报告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灿芯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芯苏州”)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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