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外部董事:指在公司不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公开、透明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产业发展战略、核心技术攻关使命相结合;
(三)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
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不超过净利润的增长幅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并向股东会说明,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为薪酬管理日常执行部门,牵头开展考核实施相关
工作。
第三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外部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内部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其他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董事长的基本年薪基准值按照其在公司兼任的具体岗位确定,董事长的绩效年薪参照总经理绩效年薪确定,并与总经理绩效年薪支付时点一致。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以及中长期激励构成。
(一) 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保障收入。
(二) 绩效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激励性收入,与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达
成、个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
(三) 中长期激励是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长期利益、企业中长期经营业绩和
科技创新成果紧密挂钩的中长期激励性收入,如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等。
第九条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将价值贡献作为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薪酬标准核定的重要依据,在公司确定经营业绩指标后,核定年度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基准值和绩效年薪基准值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基准值由绩效年薪基数结合公司利润贡献确定。
(一) 基本薪酬的确定
公司总经理的基本年薪基准值由董事会每年根据企业规模、行业属性、公司内部薪酬水平、经营效益和贡献等因素核定。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由董事会每年根据其任职岗位、职责、贡献、风险等因素,按公司总经理年度基本年薪的 0.6-0.9 倍确定。
属于公司科技领军人才且在重点任务中直接从事科技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可报公司董事会进行“一人一议”,不受此限。
基本年薪不进行考核,按月支付,发薪时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基本年薪标准在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完成后核定。在标准确定前,按上年度标准发放基本年薪;标准确定后,按照新标准予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