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振中,男,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 3 月至 2025 年 4 月,历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
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终身荣誉主任;2010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2015 年10 月至今,任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7 年 3 月至今,任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7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法和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2017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2017 年 5 月至今,
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5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8 月至今,在达梦数据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7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加董事会 次数 式参加 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次数
11 11 9 0 0 7
报告期内,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本人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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