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0 17:51:22 股吧网页版
中创股份: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688695 证券简称:中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持有公司股份 13,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5%;北京华软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华软”)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吴晋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北京华软和吴晋阳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高新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60,82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0%,其中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量不超过 850,513 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510,308 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0%。减持期间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北京华软及吴晋阳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1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0%,其中北京华软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量不超过 800,000 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4%;吴晋阳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量不超过 390,000 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即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
场价格确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收到股东高新投、北京华软及吴晋阳先生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高新投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3,650,000股

持股比例 16.0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3,650,000股

股东名称 北京华软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与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 5%以上

持股数量 2,700,000股

持股比例 3.1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700,000股

股东名称 吴晋阳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与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 5%以上

持股数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