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钟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听取事项情况
(一)听取《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听取。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听取《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三)听取《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四)听取《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的报告》
本报告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并据此总结、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拟定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量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7839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约 8,000 万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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