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信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大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大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海文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博力威、
万顺新材、广西能源、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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