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 2025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办理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情况 是否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9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1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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