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
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 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8)。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华 宝万盈资产明鸿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明鸿2号基金”)转让不超过 2,1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1.97%)。王乐康先 生与明鸿2号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转让完成后,明鸿2 号基金将该部分股份表决权委托给王乐康先生行使。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王乐康先生已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明鸿2号基金转让
2,100,000股公司股份,占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1.97%。本次内部转让股份 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
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8)。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明鸿2号基金转让不超过2,1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1.97%)。王乐康先生与明鸿2号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转让完成后,明鸿2号基金将该部分股份表决权委托给王乐康先生行使,王乐康先生和明鸿2号基金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本计划实施前,王乐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22,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4%,占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2.13%;王乐康先生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技术”)持有公司股份38,714,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7%,占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36.34%;明鸿2号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计划实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明微技术、明鸿2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二、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王乐康先生的告知函,王乐康先生已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明鸿2号基金转让2,100,000股公司股份,占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1.97%。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王乐康
受让方名称 明鸿2号基金
内部转让期间 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
内部转让方式 大宗交易
内部转让数量 2,100,000股
内部转让价格区间 27.84元/股~29.10元/股
完成情况 已完成
内部转让比例 占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1.97%
注:以上表格中比例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内部股份转让计划实施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内部转让前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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