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方式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其他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48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2,820,348股(份)
票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2.56%
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预留数量560,000股(份);占本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19.86%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 2,260,348股(份)
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数量 83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8.50%
☑董事
激励对象范围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授予价格 30.00元/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已回购股份情况如下:2024 年 2 月 19 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540,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回购最高价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