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叶海影女士、独立董事吴礼光先生、董事薛磊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叶海影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
2、《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4 月 21 日 4、《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6、《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4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
8、《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9、《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10、《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2025 年 6 月 12 日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1、《2025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5 年 8 月 25 日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2025 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3、《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5 年 9 月 8 日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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