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
层级子公司。
第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风险导向原则。评价工作应当以风险为导向,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和重要流程环节。
(五)及时性原则。评价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重新评价。
第二节 职责分工
第五条 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内部
控制的评价承担最终责任,其职责如下:
(一)审阅和批准由管理层提交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批准由管理层提交的涉及内部控制整改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项;
(三)审议和批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和规章。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建
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内部控制评价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
(二)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了解公司日常内部控制风险监控结果,根据内部控制缺陷情况,审议内部控制整改方案和措施;
(四)协调和解决公司跨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五)听取和了解内部控制整改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事项,并按照董事会授权进行决策。
第八条 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评价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确定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的工作范围和方法;
(二)确定开展年度业务控制活动运行有效性评价的工作范围和方法;
(三)实施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评价,并分析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是内部控制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和参与内部控制检查小组,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召开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启动会;
(二)汇总各职能部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表和报告并向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汇报;
(三)收集、整理内部控制评价检查小组独立性测试评价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
(四)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检查小组形成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编写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督促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出资企业是内部控制评价
的参与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参与本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二)实施本单位内部控制自查,填写本单位内部控制自查底稿并撰写报告,报送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汇总;
(三)提供可靠信息资料配合内部控制评价检查小组进行内部控制测评和检查工作。
第三节 评价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各职能部门及所出资企业的内部控制自查;
(二)内部控制检查小组的独立测试评价;
(三)内部控制检查小组关于内部控制缺陷的汇总和认定;
(四)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报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依据内部控制制
度和工作程序,紧紧围绕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检查小组根据现场测试获取的
证据,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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