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益-已届满离任)
2025 年度内,本人作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公司于 2026 年 2 月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现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的规定,秉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致力于推动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比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为程琥先生、梅益先生(本人)和范其勇先生。
(二)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任职情况如下: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并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三)个人履历与专业背景
梅益,男,汉族,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育背景:1993 年 7 月毕业于贵州工学院,获
学士学位;2000 年 6 月毕业于贵州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2005 年 6 月毕业于
浙江大学,获博士学位。工作经历:2000 年至 2005 年,任贵州工业大学教师;2005 年至今,任贵州大学教师;2019 年 6 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本着勤勉务
实和忠实诚信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行使了审议权和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次
事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梅 益 6 6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
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参加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上市监管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准则等系列文件,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2025 年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切实提升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四)实地调研及与公司沟通情况
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实际,本人通过现场参会、通讯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定期及不定期交流,听取关于公司运营、财务、内控及行业发展情况的汇报,主动关注外
部市场与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确保履职基于充分的信息掌握。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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