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8:33:51 股吧网页版
振华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振华新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849,39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60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3,099,95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3,007,39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0,092,566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3〕
验字第 9004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

额(万元) 计投入金额(万元)

1 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100,000 0
(义龙三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9.26 9,009.26

合计 109,009.26 9,009.26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项目“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义龙三期)”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2025-009)。决议通过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持续推进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工作。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暂缓实施的原因

义龙三期项目系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于 2022 年 6 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于 2023
年 2 月取得证监会同意的批复,并于 2024 年 1 月完成发行,本次融资的实施周
期较长。义龙三期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扩产项目,一方面是公司为抓住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响应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另一方面是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优势,为下一步公司各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以及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产业化提供产能保障,进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义龙三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场景的市场环境等与论证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受国内新能源汽车增速放缓、海外新能源汽车发展远不及预期、磷酸铁锂抢占三元正极材料市场份额,正极材料行业扩产的新增产能陆续投产带来供给端的增加等因素影响,正极材料企业整体出现产能阶段性过剩、企业间竞争加剧、利润空间被压缩等情形。从现阶段看,因本项目的主要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项目预期收益受到较大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为谨慎应对下游市场供需变化,确保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重新论证后决定暂缓实施“义龙三期项目”。
在项目重新论证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深入分析产业形势,围绕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战略发展布局、下游客户未来需求情况等方面进行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