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诺思”或“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益诺思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背景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签订
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非独家方式的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财务公司情况
国药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2 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
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企业名称: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0 号中国医药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王鹏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45H211000001
目前国药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220,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16,105 52.7750%
2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9,895 31.7705%
3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12,000 5.4545%
4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5.4545%
5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4.5455%
合计 220,000 100.0000%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金融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
(一)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内容
1、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2)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
(3)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等业务;
(4)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
(5)资金结算与收付;
(6)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国药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金融服务原则
(1)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及存贷款金额;公司选择国药财务作为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之一。公司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国药财务提供金融服务。
(2)公司为国药集团中的主要成员公司,国药财务已将公司列为其重点支持
客户,国药财务承诺任何时候其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3、服务价格
(1)关于存贷款
①国药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利率。
②国药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含票据贴现等其他信贷业务,本条中下同)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贷款利率的规定;除符合前述外,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关于有偿服务
①国药财务向公司有偿提供非融资性保函、债券承销、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等服务。
②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上条所列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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