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9 17:15:41 股吧网页版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0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
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谢怀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苏志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苏志勇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
查,并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提名刘朝阳先生、李斌先生、于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刘朝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100%。
(2)《关于选举李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100%。
(3)《关于选举于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 100%。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在股东会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前述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