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
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研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1 号)(注册生效日为
2023 年 7 月 12 日),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 30,42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9.6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02,257,200.00 元,扣除 102,543,821.47 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9,713,378.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48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根据《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
额
1 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 25,004.97 22,364.57
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
2 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6,629.36 5,825.29
3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11,020.40 7,320.4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8,954.73 45,510.26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决定将“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1500 号 37 幢、投资总额增加至 11,020.40 万元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保持
不变)、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该项目前次调整后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一 建设投资 9,760.4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