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
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531 号)(注册生效日为 2023 年 7 月 12 日),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 30,42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9.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2,257,200.00 元,扣除 102,543,821.47 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9,713,378.53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48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
“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5,128.70 万元(截
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以实际结余转出金额为
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厚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
放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公司本次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吉林省厚和医疗 厚和医疗器械研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07184901040018878
科技有限公司 中心项目 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吉林省厚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吉林省厚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07184901040018878,截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二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期限/个月。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2、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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