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研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中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42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9.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02,257,200.00 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99,713,378.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3] 000548《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告的《吉
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以及公司于 2026年 3 月 7 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1 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 25,004.97 22,364.57
厂房(二期)项目
2 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 7,075.45 5,128.70
3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11,020.40 7,320.4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3,100.82 44,813.67
注:原“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入 5,825.29 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859.51
万元;“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5,128.70 万元(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以实际结余转出金额为准),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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