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8:16:29 股吧网页版
中研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研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中研股份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怀杰先生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31,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怀杰先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该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与谢怀杰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股本共 121,680,000 股,谢怀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6,928,3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5%,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谢怀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35%的股份,通过吉林金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 2.6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2.95%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怀杰先生的女儿谢雨凝直接持有公司 1.36%的股份,通过金正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 0.0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1.37%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谢怀杰先生的女婿毕鑫直接持有公司 0.0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谢怀杰、谢雨凝和毕鑫合计持有公司34.35%的股份并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谢怀杰、谢雨凝、毕鑫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因此,谢怀杰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关联关系的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谢怀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谢怀杰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20621195710******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无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定价方式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6 年 4 月 29 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 26.3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