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 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怀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 2025年度公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 2026 年公司运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此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独立董事安亚人、苏志勇和周佰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公司独立董事安亚人、苏志勇和周佰成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