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艾罗能源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艾
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094 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0,000,000 股,
并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16,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144.059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400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55.940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996%。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13,440,591 股限售股已于 2024 年 7 月 3 日上市流
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合计
35,615,63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22.26%,该部分限售股已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28,815,63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18.01%,已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708,27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0.44%,
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708,27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0.44%,
已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涉及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比例为 0.75%,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1 月 5 日起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如下: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跟投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 24 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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