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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2:28:05 股吧网页版
艾罗能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秉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林秉风,作为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林秉风,男,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企业管
理专业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1 月曾任北京
新东方北斗星培训学校教师;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8 月曾任厦门天健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20 年 7 月曾任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
合伙人;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 月曾任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SH.603615)投资总监;2020 年 9 月至 2025 年 11 月曾任云汉芯城(上海)互
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 2025 年 3 月曾兼任兴业证券
投行内核委员会外部委员;2023 年 4 月至 2026 年 3 月曾任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州大秉果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 参加股
独立董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会次 次数 数 两次未亲 东会次
事姓名 (次) (次) 数(次) (次) (次) 自出席会 数
议 (次)

林秉风 10 10 10 0 0 否 2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审议各项议案(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提前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层及相关方充分沟通,细致研读会议材料及背景文件,结合自身财务、投资及公司治理领域的专业经验,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连续两次无故缺席会议的情况,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2、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次) (次) (次) (次)

审计委员会 8 8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 4 4 0 0



本人凭借财务审计专业背景,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重点参与 2025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规划、定期报告审核、重大财务事项监督等核心工作。报告期内,对会议审议的审计计划、审计结果、财务报告编制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经核查,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相关事项决策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决策过程合法合规。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1、内部审计监督: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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