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赛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爱科赛博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爱科赛博签订《保荐协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等方式,了解爱科赛博的业务发展
情况,对爱科赛博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爱科赛博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违法违规情形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6 年 4 月,爱科赛博及相关人员因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财务核算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完善收到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
5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令改正并对白小青、苏红梅采取出具警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 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
施等 施字〔2026〕15 号);爱科赛博因公司
治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收到中国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
的《监管关注函》(陕证监函〔2026〕
134 号)。保荐人已督促公司就相关情
况进行整改,公司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
措施,并更正了定期报告。除上述情况
外,爱科赛博或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爱科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赛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