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22:23:31 股吧网页版
艾森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森股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能,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挺,男,199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2017 年 7 月至 2024 年 5 月历任上海对
外经贸大学讲师、上海财经大学讲师,2024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
院副教授。2025 年 11 月至今任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集益威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艾森股份独立董事。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 1%及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
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存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亦不属于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3、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拥有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有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综上所述,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
出席,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原则,通过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等方式,认真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全面掌握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公司 2025 年度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 加 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 会 情
独立董 况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是否连续两 出 席 股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 会 的
加会议 次数

李挺 8 8 0 0 否 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职责开展工作。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