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0 16:39:40 股吧网页版
龙图光罩: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图光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龙图光罩全资子公司—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龙图”)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冻结余额 可用余额

珠海市龙图光罩 中国工商银行珠海 / 基本户 17,857,784.84 971,161.81
科技有限公司 市唐家支行

珠海市龙图光罩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 一般户(募集 1,908,243.04 0.00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珠海高新支行 资金账户)

二、本次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核实,本次珠海龙图部分账户被冻结,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和“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的工程建设总承包方广东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建”)就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款项产生纠纷所致,广东宏建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根据银行提供的冻结信息,涉及文号为(2026)粤 0402 财保 164 号,被申请冻结金额
17,857,784.84 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珠海龙图尚未收到相关正式法律文书。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已顺利投入使用,珠海龙图上述基本户被冻结资金已达到申请冻结金额,超出金额部分可正常使用,预计上述纠纷不会对其正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其他主要银行账户资金使用正常,未受此次冻结影响。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冻结部分银行账户资金 19,766,027.88 元人民币,存在超额冻结、重复冻结情形。本次冻结银行账户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38.30%,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流动资产的 3.65%。

(二)公司短期内暂无使用本次被冻结部分银行账户资金的计划,珠海龙图的其他银行账户目前可正常周转使用,暂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降低本次珠海龙图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不利影响。

(三)被冻结募集资金专户涉及的募投项目为“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和“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上述项目拟投入合计金额
为 55,346.2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已投入 55,033.19 万元,其
中“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投入进度为 99.67%,“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进度为 93.26%。募集资金被冻结的账户余额 190.82万元,被冻结资金占剩余尾款金额较小,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联络法院,依法妥善处理相关诉讼事项,尽早解决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图光罩全资子公司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银行资金账户被冻结人民币 19,766,027.8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38.30%,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流动资产的 3.65%,占比较小。

被冻结募集资金专户涉及的募投项目为“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和“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上述项目拟投入合计金额为
55,346.2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已投入 55,033.19 万元,其中
“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制造基地项目”投入进度为 99.67%,“高端半导体芯片掩模版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进度为93.2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