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证券代码:688721 证券简称:龙图光罩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在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邮件、
电话等合适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当出席董事 5 位,实际出席 5 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汉奇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结果: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5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