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图光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龙图光罩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929 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
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7.5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8.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743.7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97.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346.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 010053
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2,369.05 万元,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72.28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049.48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5,033.19 万元,其
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664.14 万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 396.6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4 年 8 月 1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61,743.75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6,397.50
二、募集资金净额 55,346.25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2,369.05
本年度使用金额 2,664.14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13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83.67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396.6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4 年 8 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保荐机构、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珠海市龙图光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均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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