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88721 证券简称:龙图光罩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2026 年 3 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
二、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图光罩”“公司”或“本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7.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50.00 万股的 0.88%。其中,首次授予 93.6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 23.4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8%,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24.12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6 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
273 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20.51%,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
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管理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归属,
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40%、30%。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40%、30%;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含披露日)授予,则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2 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50%、50%。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九、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