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龙图光电有限
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19 日。公司以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止的净资产为基础,2022 年 10 月
14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553875325M。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929 号《关于同意深圳市龙
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7.5000 万股。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份总数 13,350 万股,注册资本为 13,350 万元,柯汉奇、
叶小龙、张道谷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 4#厂房 101,总部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 4#厂房 101。
2、 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专注于半导体掩模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
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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