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蔓莉,女,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讲师、副教授。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天津华迈燃
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12 月,
任新洋丰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902)独立董事;
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737)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武汉
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832774)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687)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300803)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保定
爱廸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均具备相 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 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 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对董事会相关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 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4 次,
本人在任职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表决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会次数 (含通讯方式) 次数 未亲自参加 (大)会次数
孙蔓莉 1 1 0 0 否 1
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 1 次,亲自出席,不
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
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审阅各项议案,凭借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发表意见并独立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现场考察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及时获悉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能够及时和本人反馈、沟通日常经营、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保证本人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公司无违规关联交易情况,也无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不存在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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