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00Z046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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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
1 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 1-2
明
2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与 1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 (100037)
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100Z0466号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中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100Z0723 号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
〔2022〕48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要求,同益中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2025 年度与国投财务有限公
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同益中公司管理
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同益中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
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同益中公司实施于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
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
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年度同益中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同益中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此页无正文,为同益中公司容诚专字[2026]100Z0466 号关于北京同益中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陈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宗揆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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