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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4 15:32:42 股吧网页版
拉普拉斯: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5


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6-030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和材料于 2026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佳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 6 名)。董事林依婷女士、董事夏荣兵先生、董事王学卫先生、独立董事李诗女士、独立董事王大立先生、独立董事张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和核对,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票。

(2)发行对象与公司关系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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