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黄兴孪先生、苏小榕先生、庄超颖先生3 名董事组成,其中黄兴孪先生、苏小榕先生为独立董事,黄兴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黄兴孪先生、苏小榕先生、庄超颖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兴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全部会议。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次会议 3 月 14 日 3、《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1、《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12 月 10 日 案》
六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2、《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
七次会议 12 月 30 日 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外部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积极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材料,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执行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按审计计划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部编制的《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指导,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审部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现状及存在的风险,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更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容诚进行有效合作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地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发挥所长、勤勉尽责,进一步推动公司内控制度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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